4月26日晚上,台州学院高等研究院首次召开PI团队会议,会议由赵小明副校长主持,科研处处长李钧敏教授,相关二级学院院长,PI、部分兼职研究人员出席会议。
首先李处长为PI解读我校的科研政策和经费管理政策,包括《台州学院高等研究院管理办法》、《台州学院促进科技成果转化办法》、《科研经费管理办法》和《财务制度》。详细介绍了高等研究院成立的目的,运行机制,评聘管理,PI的职责,人员考核,经费使用等方面内容。各二级学院应积极参与高等研究院建设,充分依托高等研究院不断优化师资队伍。
副校长赵小明教授强调, 高等研究院聘任人员所取得的科研成果及社会服务业绩计入所归属的二级学院或学科机构平台的科学研究与社会服务业绩。二级学院应做好提供团队开展科学研究所需的实验室用房、仪器设备、办公用房。积极与团队PI沟通,优先保证高等研究院聘用人员的相关需求。
会后,与会成员展开了交流。针对一些问题,提出了建设性意见。